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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各位觀眾,午安,歡迎收看十二點午間新聞,為你插播一則新的消息,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王賢政的兒子:王志裕,因涉嫌犯下三年前在彰化市桃源街上的旅館情侶自殺案,地方法院在上個月裁定王志裕因過失傷人致死,判處四年有期徒刑。」

 

「今日下午彰化地院將召開第二次審查庭審理此案,若被告王志裕不再申請上訴,法院將依原判,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定讞。」

 

「而就在今日稍早,一名婦人突然現身在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的門口,要求與偵查隊小隊長王賢政會面。請看以下新聞記者在現場的報導。」

 

「好的,謝謝主播。目前記者的位置是在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的門口,稍早九點多時,一名婦人神色慌張的走進了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,在表明來意後,也隨即被分局內的員警帶往二樓會議室內,與偵查隊小隊長王賢政私下會談。至於兩人在會議室內談了些什麼,目前仍不得而知。」

 

「兩人在會議室內待了一個小時左右,就在剛剛十一點四十分左右,小隊長王賢政和婦人在其他員警的戒護下,坐進了早已預備好的警車,離開了警局。」

 

「據員警私下向記者透露,該名婦人姓李,而婦人的女兒,正是王志裕的女朋友:王淑靜,淑靜媽媽在這個時候出現在警察局,難道是為了女兒而來的嗎?請看稍早的採訪畫面。」

 

警局門口前,數名高階員警及分局長圍成一堵人牆,將小隊長王賢政和淑靜媽媽包圍在裡面,阻擋在前來採訪的記者們的前面,快步的護送兩人到門口,並由其中一名資深員警開車,護送兩人離開。

 

記者們用力的將麥克風往前伸展,並提問了許多有關偵查隊小隊長王賢政及王志裕被判刑的問題。

 

「請問一下,剛剛那名婦人和隊長有什麼關係?他們在會議內談了些什麼?方便透露一下嗎?」

 

「聽說婦人的女兒和隊長的兒子曾是一對情侶,這是真的嗎?隊長的兒子前不久才被判刑,婦人此次前來尋找隊長的目的什麼?是為了婦人的女兒來的嗎?」

 

「對於隊長的兒子三年前犯下殺人案後便離奇失踪,兩個月前卻突然從美國被帶回偵訊,並由法院判處四年有期徒刑,你有何看法?而隊長是否有協助兒子逃往美國的可能性呢?」

 

「隊長的兒子因犯下殺人案而被判刑,這會影響到他隊長的職務嗎?還是會因此而被降職?還是免除他的隊長職務?」

 

分局長擋下所有記者們的提問,針對記者們的問題,小心翼翼的回答,就怕記者們斷章取義,胡亂報導。不但會誤導觀眾,更有可能會影響到警察的正面形象。

 

……婦人的女兒,的確和本局的偵查隊隊長兒子有密切的關係,他們在會議室內會談了一個小時,內容也的確與雙方的兒女有關,至於會談的結果,因牽涉到雙方家庭及雙方兒女的關係,本局在此不願多做回應。」

 

……有關本局偵查隊隊長兒子所犯下的殺人案,據了解,檢調單位在案發現場,的確採集到多枚指紋,其中包括了隊長的兒子在內共四個人,但現場並無任何的打鬥痕跡,故已排除死者為他殺可能。」

 

……因本案仍由檢調單位及地方法院就案件的所有關係人的證詞審理中,本局不方便在此提供太多意見,敬請見諒。」

 

……至於偵查隊隊長是否有協助逃亡,本局已移請人事行政局及政風處審理,至於是否影響到偵查隊隊長的職務,一切等人事行政局及政風處公佈為準,不排除有降職可能。」

 

「以上就是彰化分局分局長對相關案情的說明。記者郭志杰、范雅琪在彰化分局前為您所做的報導,現在我們將鏡頭交還給掤內的主播。主播。」

 

「謝謝記者范雅琪的現場報導!據了解,三年前發生在彰化市桃源街上的旅館情侶自殺案件,男性死者名叫『劉嘉凱』,女性則是『吳念慈』,而這兩人與王志裕並無直接關係,但兩人卻與王志裕的女友王淑靜,有密不可分的關係。」

 

「案發之後,王志裕與王淑靜兩人離奇失踪,之後案情也陷入膠著,許多疑點更是有待釐清,而王志裕的父親,也正是彰化分局偵查隊隊長的王賢政,同時也被列為本案的重要關係人。」

 

「直到兩個月前,王志裕從美國向台灣警方投案,說明三年前的案子與他有關,請看本台記者為您所做的追踪報導。」

 

「民國八十七年,在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,傳出一名剛下部隊服役的阿兵哥,因受感情問題困擾而不假離營,之後該名阿兵哥返回位在台中的女友家中,將女友從家中強行帶走並攜伴逃亡。」

 

「經查該名阿兵哥,正是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的偵查隊隊長王賢政的兒子:王志裕。而一起逃亡的女友,正是王淑靜。」

 

「同年,王志裕因逃兵,被軍法判處禁閉六十天,並轉調坪林繼續服役,而就在王志裕被禁閉六十天後,轉調坪林股役前,王志裕趁返家收拾行李的空檔,在無人監視的情況下,闖入王淑靜位在台中所工作的美髮院。」

 

「在美髮院裡要求復合的王志裕,因談判破裂,王志裕劃傷自己的右臉後,隨即走出美髮院,正巧遇上轄區員警,並帶回警局進行偵訊,再交由王志裕的父親,也就是偵查隊隊長王賢政帶回家中。」

 

「事隔一年之後,在民國八十八年,發生在彰化市桃源街上的『甜蜜蜜』旅館情侶自殺殉情案件中,旅館房間所登記的人,經事後查證,正是彰化分局的偵查隊隊長王賢政的兒子:王志裕。」

 

「但房間內的情侶經過身份比對後,並非王志裕和王淑靜,他們分別是王淑靜的前男友『劉嘉凱』及女性友人『吳念慈』。」

 

「王志裕與王淑靜,曾是一對相愛的戀人,但兩人之間的感情,因受到雙方家長的反對而破裂,一度分手的兩人,在歷經了私奔,逃亡,以及復合談判失敗後,最後原本要一起共赴黃泉之路的兩人,又在友人的幫助之下,成功脫離家人的束膞,逃往美國。」

 

「事隔三年,也就是今年(九十一年)八月初,王志裕從美國打電話回台,向台灣警方投案,並且告知警方,當年的旅館情殺案,自己的確牽涉其中,願意回台說明當日案發的實際情況。」

 

「經過檢調單位一連串的調查後,以過失傷人致死之罪嫌起訴王志裕,上個月經地方法院一審通過,判處四年有期徒刑

 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

彰化分局二樓會議室內,除了王賢政與淑靜媽媽之外,再無其他第三人,所有人全被分局長先行擋在會議室門外,樓下同時也擠滿了前來採訪的記者。

 

兩人交談了快一個小時,只聽得淑靜媽媽突然大喊了一聲,不但王賢政嚇了一跳,就連門外的員警也是嚇得不知裡面發生了什麼事。

 

「離婚?」

 

「王太太,這裡是警察局,請妳先冷靜下來,有什麼話慢慢說,不要這麼激動!好嗎?」

 

「剛才我說了那麼多,求你讓我女兒見見你的兒子,但我得到的答案,就只有這簡單的兩個字:『離婚』!」

 

「王太太,這是目前我能夠想到唯一的解決辦法了。」

 

「王先生,你應該知道!我就這麼一個女兒,從小到大我都捨不得打她,罵她,現在看她變成這副模樣,我這個做媽的,看了真的好心疼,好難過,王先生,念在你兒子這麼的愛我們家女兒,就讓他們見一面,這麼簡單的要求,很難嗎?」

 

「那妳又知道嗎?當年,我一知道這整件事情跟志裕有關時,我心裡有多難受,為了保護志裕,我的確透過線民,向幫派要了兩份假資料,買了兩張機票,送他們逃到美國去,現在志裕突然跑回來投案,那些幫派份子,每天都派人盯著我,就怕我亂說話,怕我把他們拱出來。當然,我也怕他們隨時會派人向上頭告密,說我跟黑道掛勾,協助兒子逃亡,到時,我可能連這個隊長都沒得做,這提心吊膽的日子,我會比妳好過嗎?」

 

……」

 

「今天是他第二次開庭的日子,警局外面早已有記者媒體守著,妳這樣跑來,提出這樣的要求,我真的很難為。如果妳願意,我願代替我兒子到醫院去看妳女兒,但還請妳依照我的指示,儘快讓他們兩人辦理離婚。」

 

 

《原文/小薇格格;編修/瀟瀟

 

 

如果你支持勇於原創的精神,請給我推推和鼓勵,謝謝!

 

敬告:以上新聞片段為故事劇情需要而虛構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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